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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鄂州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范围内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日期:2024-03-27

  3月25日,鄂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玺玮主持召开2024年第7次常务会,研究讨论《鄂州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范围内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市政府副秘书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胡玉林参加会议,并在会上详细地汇报了该方案起草的背景、原则和实施方法。会议研究同意《鄂州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范围内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坚持“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绿色低碳,推广新能源汽车;规范管理,严格车辆编制”的原则,积极组织推进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范围内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工作,创新公务用车保障方式,建立健全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长效机制,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切实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不断提升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能力,以高水平机关事务保障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鄂州实践。供稿:(张隆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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