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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绿色低碳出行引领 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信息来源:公务用车编制调配科、运保科 日期:2023-06-13

  近年来,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树牢“绿色出行,低碳生活”新发展理念,在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发展国家战略下功夫使长劲,坚持“长计划与短安排”相结合,注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加大推广应用力度,用实行行动助推鄂州市实施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一、注重引领示范,强化导向作用。一是坚持高位推进。中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新能源汽车采购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把加大力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作为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出采购计划,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新能源车采购工作。二是发挥“头雁”效应。中心带头先后采购了一批东风E70、威马E.5、长安等新能源汽车,并逐年加大新能源汽车更新配备比例。2023年全年500万元新车采购计划中除采购3台燃油商务车外,其余资金全部用于采购新能源汽车,初步计算新能源汽车采购资金占比达85%,目前已经完成采购公务用车10台,其中新能源汽车7台,数量占比70%。三是强化协同落实向各区转发《省机关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务用车更新(配备)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区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带头落实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要求,并将每年各区新能源汽车更新数量进行反馈,运用评比方式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迈上“快车道”。 

  二、做细做实保障,强健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到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新能源汽车国家政策和特点,争取支持和理解;将平台新能源汽车调配给将要更新车辆驻派单位试驾,通过乘坐体验,提升对新能源汽车的认可度。二是注重“排忧解虑”。结合鄂州实际,为彻底打消派驻单位用车时的里程焦虑,中心调配一批车况好的燃油汽车作为机动车,有“远距离”公务活动用车单位随时到中心平台将所驻派的新能源汽车换成燃油汽车出行,有效破解了新能源汽车里程焦虑的难题。三是完善配套保障。加快充电桩、充电车位配套设施建设,将市政府停车场通过改扩建方式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2个,切实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为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配备充电卡,做到新能源汽车“一车一电卡”。协调市供电公司为有条件单位安装充电桩,解决新能源汽车“补能”问题。 

  三、严把更新关口,强力驱动推广。一是把好审批环节。对公务用车非集中统一管理的市直事业单位、二级单位以及公检法等部门,在更新车辆审批时,根据核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按照每年更新新能源汽车数量不低于当年更新车辆总量的30%,更新新能源汽车的数量和标准,把新能源汽车采购工作作为更新车辆审批硬性指标。二是加强督导检查。 各单位公务用车更新后,及时核查更新车辆信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落到实处。(供稿:傅又金、张隆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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