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市民
来信时间:2025年6月24日
主要诉求:关于警用车辆停放问题。
答复时间:2025年6月25日
答复意见:基本情况:一、经核查,2025年6月24日8:15分,因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需要,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工作人员驾驶警用车辆前往鄂州市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古城路老粮食局)进行案件调查,到达该地时间为8:30。因该单位院内停车位紧张,故将警车临时停放在单位门口空地处。上午10点,办案结束后工作人员迅速驶离。
二、感谢市民参与公车驾驶员日常行为监督,此次公车停放不规范问题反映出干警规范使用公车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后续将以此为戒,经常性提示提醒干警规范使用公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答复单位: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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