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作出的“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过紧日子”。自公务用车改革以来,结合鄂州实际大胆实践,多措并举,在落细落实上下功夫,探索出一条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的新路。
一、发挥归口统筹作用。一是把准方向。顺应时代发展,深化集中统一管理。2020年以来,坚持以权属统一为切入点,将市直党政机关68家单位、231台公务用车全部纳入中心集中统一管理,从车辆编制、产权、运行费用预算着手,理顺车辆产权关系,厘清费用保障渠道,精减驾驶员40余人,将原每台公车运行经费年预算由6万元调整到4万元,年节约财政经费近500万元。二是面向市场。通过实地考察、询价和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从市政府协议供应商中分类遴选汽修厂10家、洗车装修门店6家、轮胎服务点3家、原油供应商1家,全面压缩车辆运维经费单项支出。三是携手共赢。建立共享机制,与鄂城区、临空经济区互动,每季支援1台卡斯特客车保障市委市政府大项目拉练。2021年以来,中心公车平台为鄂城区解决临时性公务用车12起,累计节约公务活动租车费用8000余元。
二、加强管控落实规章。一是严格程序规范用车。建成公车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公车易行软件严把申请、审批用车环节,不定期通过后台大数据查阅公车运行轨迹,结合派驻单位用车申请严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与市纪委部门联动,上好规范使用公务用车的“紧箍咒”,防止经费在车轮上“跑、漏”。二是见微知著打好“补丁”。结合公务用车出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制定《进一步规范市直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驾驶员驾驶行为相关规定》,不定期对驾驶员驾驶行为进行督查,有效杜绝驾驶员在等候公务人员乘车时车辆长时间不熄火等驾驶陋习。三是强化标准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每台公务用车《使用说明书》要求加注标号汽油,坚持杜绝为增强车辆动力加高标号汽油行为。建立每台公务用车加油台帐,载明加油日期、加油金额、加油里程数、行驶公里数,形成完整的车辆油耗“数据链”。对市直党政机关集中统一管理公务用车分组管理,按维修预算费0.3万元以下、0.3万元至1万元,1万元以上三个标准,分别派1名、2名、3名管理人员到车辆维修现场核实,当场提出修理意见,当场签字,全面压实车辆维修责任。
三、注重实效知行合一。一是强化经费预警机制。对公务用车成本开支全过程监管,在设定单车每年运维4万元的上线基础上设置单车运维经费预警线,余额低于年度预算20%时,及时向派驻单位送达书面预警通知,结合单车费用精准统计分析,提醒用车单位采取有效节约措施管控车辆运行成本。二是注重研判科学决策。对2019年至2022年各车维修加油保险费用进行统计,按车龄1-4年、5-8年、8年以上三个时段年综合运行成本进行对比,形成精准的美系、德系、法系、日系、韩系、国产车综合运行成本排名,为科学采购车辆提供数据支撑。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发展国家战略,带头采购新能源车,逐年加大新能源车更新配备比例,实现节能降耗,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发展。针对少数市直党政机关单位公务活动用车较少的现状,试点将其公务用车收回公务用车平台统一调度,实行“随用随派、随叫随到”用车新模式,提高公务用车“使用率”,打好公务用车编制下的派驻保障和集中统一保障车辆使用“组合拳”,在不断开拓公务用车保障新路径的同时着力提升公务用车管理质效。
(供稿:张隆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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