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决策部署、保障职能履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家底”进一步丰厚壮大,集中统一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更好地服务了鄂州经济社会发展。
资产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注重建章立制,以建立健全制度为抓手加强资产管理。先后联合政府、财政部门发布了《关于鄂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关于鄂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移交政府公物仓操作规程的通知》、《关于转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出台了《鄂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鄂州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鄂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细则(试行)》、《鄂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初步构建了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从“在用”到“闲置”的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国家统一所有、财政全面监管、单位直接支配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资产管理基础工作逐步加强。鄂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秉承“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集中统一管理理念。遵循《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栋测绘数据导入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思维”、“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数据汇聚互通及服务整合”,达到“以图管房,以房管人”目标。建设对内跨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对外数据开放的信息融合体系。
注册了“鄂州公物仓”域名,搭建以公物仓为基础、罚没仓为补充、公益仓为提升的“三仓融合”资产共享共用平台。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面向社会提高知晓率。实现整体联动、高效协同、闭环管理的治理新模式。在现有公物仓管理模式上启动了仓储管理“一物一码”信息化升级建设。做到仓储实物管理“一物赋一码,一码溯全程”,实现从入库到出库多场景应用和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并同步上线手机端小程序和“鄂州公物仓”公众号,动态掌握资产实况,精准查阅资产来源及详细信息,推动了资产管理数据化迈上新台阶,极大地提升了公物仓工作的管理效能。
资产管理效益效能逐步提升。鄂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持之以恒抓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确保领导干部用房不超标、单位整体不超标的“双控”目标。今年以来,配合全市机构改革涉改单位的办公用房调剂工作,收回了12家单位共122间面积为4193.0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为3家单位调剂了33间面积为668.3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调剂3处400余平方米的闲置用房,新增了1处鄂州公物仓(罚没仓、公益仓)实体总仓和水利系统公物分仓、城管系统公物分仓等2处公物分仓,实现了鄂州公物仓“1+N+虚拟”的发展理念。上半年,鄂州公物仓共收入市直各单位的缴入的13批次540件资产,先后共为6家单位调剂(借用)6批次324件资产,共节约财政采购资金39.95万元。
今年以来,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3家单位面积为10245.7平方米经营性资产进行公开招租,成交年租金为213.72万元。对14家单位1371件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进行了处置,上缴通用资产处置收益约3.5万元。对18家单位达到报废年限的57辆公务用车进行了公开处置拍卖,上缴车辆处置收益约30万元。将9处存量闲置房产转变用途盘活利用,盘活房产面积共计4784.88平方米,上缴资产处置收益共计4681.26万元。
资产管理改革举措逐步推进。一直以来,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都非常注重标准引领工作,本年度编制完成了公物仓标准化试点工作路线图,搭建了鄂州公物仓标准化体系框架。编制了涵盖通用基础标准、公物仓管理标准、支撑保障标准的三大体系29项明细标准初稿和标准化试点管理办法(内部标准),形成了鄂州公物仓国家级试点标准体系雏形。
根据鄂州市清“三资”专项行动精神,鄂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盘活国有资产的重要抓手和集中统一管理的工作重点,树立系统思维,建立“清、核、用”闭环流程,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加强多维度盘活处置利用,发挥国有资产效益。鄂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公房管理和公物仓有机结合,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将各办公楼闲置的零星闲置办公用房建成若干个共享办公区、共享会议室。从公物仓调剂配备办公家具、设备等资产,为各临时机构提供“拎包入驻”式办公保障。为了进一步配合缓解财政资金紧张的现状,鄂州机关事务部门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源入驻,拓展保障范围,向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办公家具和设备租赁服务,形成新一轮“以租代购”模式,全力打造鄂州公物仓应用功能拓展先行示范作用。(供稿: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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