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鄢志峰
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要求,深研法规制度筑根基、深省案例教训严守纪、深担岗位职责抓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今天从三个方面和大家交流。
一、学规明矩,筑牢思想根基
学习是贯彻的前提,只有学深悟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才能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在行动上不逾矩、不走样。我们先一起学习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内容。中央八项规定全称是“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2012年12月4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因为其主要内容有八条,所以简称为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简明易懂,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等8个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该规定以政治局为表率,以上率下,并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以案为鉴,强化纪律约束
查摆问题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关键环节,只有敢于直面问题、精准查找差距,才能为整改提供靶向目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奢靡之风、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务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列类型之问题的违纪行为,即“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违纪行为。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抓、久久为功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得到有力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重点整治,中央八项规定已经成为烙印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的“关键词”,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但是,大家也要清醒认识到,作风问题具有极强的顽固性、反复性,经过持续不断的整治,明目张胆的吃吃喝喝现象少了,但改头换面钻进“青纱帐”、穿上“隐身衣”的违规行为仍未完全杜绝,具有反弹回潮的潜在风险。下面,我们结合网上通报的典型案例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表现,主要有七个系列:
系列一: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
1.无公务的公款大吃大喝。表现形式:私人聚会吃饭用公款报销;单位之间或内部搞公款宴请。
2.公务接待中超标准公款吃喝。表现形式:餐费超标;违规增加陪餐人数;用高档菜肴或酒水接待。
3.违规接受公款宴请。表现形式:出差期间向接待单位提出活动以外的要求,违规接受公款宴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公款宴请;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用公款报销吃喝费用。
4.到隐蔽场所公款吃喝。表现形式:到高档小区或写字楼等“一桌餐”公款吃喝;到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款吃喝;到农家乐或相邻地区公款吃喝。
5.违规在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表现形式: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违规公款吃喝。
6.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
7.以虚假名义报销违规吃喝费用。表现形式: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以虚构人数方式规避超标准接待问题。
8.违规接受私款宴请。表现形式: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私款宴请;接受由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外资、私营企业出资的宴请。
典型案例:某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某某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期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9年5月,应李某某要求,某私营企业主将其公司办公场所改造成私人会所,并配备餐厅、卡拉OK包房等供李某某使用,李某某平均每周两三次出入该会所,直至被留置前一晚仍在该会所大吃大喝。2023年11月,李某某在上海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私自外出,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茅台酒,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承担。李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系列二: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
1.超标准配备公车。
2.公车私用。
3.违规借车。表现形式: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或私人借车。
4.公车改革不到位。表现形式:由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派员驾车;既领车补又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5.私车公养。表现形式:在公车相关账户或费用中报销私家车有关费用、私人开支费用等;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用于个人消费。
典型案例: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某等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2月,吕某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沈某,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张某,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贺某,副总经理史某,总经理助理孙某、周某、郭某等8人,先后分别违规驾驶公务用车用于办理个人事务。吕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7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系列三: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
1.虚构名目公款旅游。表现形式: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培训、奖励激励等名义,打着公务的幌子旅游。
2.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表现形式:擅自改变行程、绕道或延长时间旅游。
3.违规接受公款安排的旅游。表现形式: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公款安排的旅游;由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报销旅游费用。
4.违规接受私款安排的旅游。表现形式: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私款安排的旅游;接受由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外资、私营企业出资的旅游安排。
5.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表现形式:差旅中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超标准;公务接待中,迎送方式、出行活动等方面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典型案例: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副局长吴某等人以参加培训为名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10月,吴某担任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期间,收到中国城乡建设协会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培训班的函件后,与另外2名副局长商议借机到三亚等地旅游。同年11月15日,吴某等人乘飞机抵达海口,将2.32万元培训费交给培训机构后,直接从海口乘坐高铁到三亚游玩,于11月20日返回海口游玩,11月21日返回合肥,全程未参加培训。事后,吴某安排以参加业务培训名义在本单位报销相关费用。2021年12月,吴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系列四:违规收送礼金和发放津补贴问题。
1.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表现形式:节日期间或日常往来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含公款和私款的。
2.通过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表现形式:通过网购、快递、提货券、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收送礼品礼金。
3.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提供礼品礼金用于赠送,或让其报销相关费用。
4.超过规定标准、擅自扩大或小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5.擅自出台政策发放补贴。表现形式:擅自发放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发年终奖等。
6.变相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表现形式:巧立名目滥发钱物;弄虚作假套取费用;用“小金库”列支。
典型案例:某省果业中心原党委书记褚某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2月至2022年3月,褚某某多次收受下属、私营企业主等人所送礼金折合共计181.35万元。褚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系列五:楼堂馆所违规问题。
1.违规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
2.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或装修超标。
3.办公用房超标后整改不到位。表现形式:明改暗不改,加桌子不加人,隔离空间后仍由本人使用,或由暗门连接休息室、卫生间等。
4.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表现形式:违规配备和使用住房;领导干部住房面积超标。
典型案例:新疆某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李某某超标准装修服务中心、违规将服务中心作为办公楼使用问题。2018年1月,新疆某区新社区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完工。同年6月,李某某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新社区服务中心装修事宜,提出装修要高端。2018年12月,服务中心完成装修,单位综合造价为每平方米7996.57元、装修工程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49.56%,违反市级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不得超过每平方3000元、装修工程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比例不得超过35%的规定标准。当月,李某某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违规决定将新社区服务中心作为党政办公楼使用。李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系列六: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1.大操大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2.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
3.操办婚丧喜庆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表现形式:未按规定报告操办事宜;超过申报桌数;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4.变换形式违规操办。表现形式:化整为零多次操办;异地操办;以他人名义操办。
5.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表现形式:暗自收受礼金或安排他人收受礼金;通过微信红包等衍生工具收受礼金。
典型案例:贵州某市原副县级干部张某某“分批设宴”,违规操办喜庆事宜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8月,张某某在其次子升学之际,因害怕办升学宴被发现受到查处,便分批次邀请亲戚、同事、朋友在家中吃饭,违规收取34人礼金。2022年5月,张某某邀请亲戚、同事和商人老板共190人参加侄子婚礼,酒席由其侄子父母安排,张某某违规收取13.58万元礼金。张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系列七:违规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
1.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表现形式:在私人会所中参与高消费吃喝、娱乐活动或其他活动(含公款和私款)。
2.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违规接受私款安排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表现形式: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私款安排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接受由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外资、私营企业出资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
典型案例:某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郑某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3年至2023年,郑某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经常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郑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因受贿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三、学用相长,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仅是改进作风、规范管理的根本遵循,更是机关事务工作深化改革、提升效能的行动指南。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机关事务工作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全链条,以严实作风筑牢服务保障根基,以刚性约束推动管理效能跃升。
(一)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常修课”,淬炼机关事务队伍过硬作风。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风是形象的镜子。思想政治教育是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的“第一道关卡”。大家要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绝非一蹴而就,而是一场需要“反复抓、抓反复”的持久战,自觉强化理论学习,持续深化思想武装,抓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个关键,纳入常态化学习清单,做到放在床头,常学常新。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增强党性观念,深刻认清“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主动拿起“镜子”,对照自身找差距、查不足,做到自警自省、防微杜渐,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要坚持学用转化,把厉行节约的要求精准融入机关事务工作具体实践,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内化为我们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从思想根源上斩断“四风”滋生的土壤,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
(二)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度量衡”,校准机关事务服务保障标尺。机关事务工作直接彰显着党政机关的形象与作风。我们要主动以八项规定精神为刚性标尺,对服务保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在公务接待方面,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经费报销,每一项都必须严格对标执行;办公用房调配环节,要对照面积标准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清理超标用房、盘活闲置资源,让每一寸办公空间都用在刀刃上;会议活动保障和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大力倡导集中节约模式,杜绝铺张浪费。我们还要建立常态化检查工作机制,组织整治成效“回头看”,用久久为功查、持续用力治,彻底根除超标准、搞变通等行为。通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全面“扫描”“体检”,让我们的每一项服务保障工作都经得起纪律检验,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务实作风。
(三)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轴线”,织密机关事务制度建设网络。无规矩不成方圆,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是推动机关事务规范化、长效化发展的关键支撑。在推进标准化建设进程中,我们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宗旨要求深度融入每一项制度标准。制定完善会务服务标准时,要把规范接待、厉行节约等要求固化为制度条款,让制度成为行动的指南;制定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使用管理配套规定时,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可操作、可监督的具体规范,实现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还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赋能,依托智慧后勤平台,让公务用车审批、资产调配、经费报销等工作线上留痕、全程可溯,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运行,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落地见效,成为我们工作的“硬杠杠”。
(四)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引航塔”,强化机关事务监督管理体系。监督是制度执行的保障,是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落实的“安全阀”。要着力构建完善“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问责”全链条监督体系。在项目采购中,严格开展资质审查,避免与存在借用、外借资质等问题的公司合作,从源头上规避潜在法律、质量和财务风险,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岗位,定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约谈提醒,做到关口前移、提前预防。要主动接受审计、巡察和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密防范“四风”问题隐形变异。通过一系列有效监管,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始终保持机关事务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的要求、严的基调。
同志们,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度融入机关事务工作各环节,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任务,也是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的现实需要。让我们以思想铸魂强根基,以实践对标提效能,以制度固本促规范,以监督护航保落实,推动机关事务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为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供坚实保障,以实干实绩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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