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指导区级开展办公用房清理的会议精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秦红军带队深入到区级机关事务部门,调研、指导区级机关事务部门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源清理利用工作,中心办公用房管理科负责人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分别听取各区机关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源清理利用工作情况介绍,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查看办公用房资源清理利用台账。调研组要求,区级机关事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印发<严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25】155号)文件规定,加强本地区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对区直机关、乡镇(街道)、社区以及医院、学校、国有企业等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闲置、调配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完善办公用房使用台账,畅通办公用房使用调剂渠道,盘活闲置资产,把市政府执行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调研组一行还对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收官工作进行了督导。(撰稿:办公用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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