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升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水平。今年6月,中心被人社部、国管局授予“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现将今年的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情况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宣讲及聘请专家专题宣讲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伟大成就。并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在一楼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宣传标语, 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生动实践,不断将法治思维融入机关事务业务中。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情况
中心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从思想深处筑牢思想之基,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
三、法治建设总体推进情况
(一)依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年度述职内容,推进履行相关职责。完善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定期检查完成情况,切实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中心班子成员分工,及时调整中心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胡玉林担任组长,中心副主任周景腰担任副组长,中心各科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保卫科,朱祥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相关工作。
(二)依法加强八五普法宣传力度。今年以来,中心做到平均每月开展一次普法活动,以多种形式宣传和学习《民法典》,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按照中心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将学理论、学业务、学法治专业知识有效结合起来,全面提升中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
(三)依法推进办公用房规范管理。中心党组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一是优化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流程。今年以来,依据标准流程,先后为市督考办、市经信局、市委统战部、市政协等8家单位调剂约23间办公室,面积为696.64M2。9月份完成了全市204家单位办公用房数据实时更新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省局。二是根据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业务工作检查的通知》安排,分别对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2家市直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等35家二级单位,3个区9家区直部门、3个乡镇,1个开发区,1个经济区进行了巡检。三是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市直各单位办公楼维修申请和基建计划安排,分别对申请维修的项目现场进行勘查,并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维修实施计划及方案,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每个维修项目启动,都按办公用房大中维修实施流程执行,没预算、超预算不通过;非维修项目不纳入实施范围。每一个维修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预算、网上招标、工程监理、工程竣工审计等程序实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合规合法,并坚持对工程项目监管不放松。今年,新开工项目8个,续建项目4个,准备启动项目3个。每个项目启动前,严格做好协调对接,召开专题会议对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进行图纸会审,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协作流程,使各项目稳步推进实施。
(四)依法实行公务用车统一管理。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规范执法部门公车管理。针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督查反馈问题,我中心立即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向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交管局等执法部门送达了《关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全省机关事务重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清单>鄂州市问题督办整改函》,技术人员备齐车载设备,上门安装,主动地做好市级执法部门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特殊保密要求的车辆外的其他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设备安装并纳入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监管等工作。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提升重大事件车辆保障效能。在2022年“0410”疫情防控期间,鄂州主城区实施静态管理后,我中心充分发挥公车统一管理优势,统筹调度中心平台公务用车38台,抽调保障各单位因疫情居家隔离驾驶员22名,为打赢“0410”疫情防控战役作出了重大贡献。协调调整7台卡斯特客车,保障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每季度“全市重大项目拉练”用车。6月17日,调配25台公务用车,集中保障鄂州花湖机场投运仪式。为民革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市双招双引推介会等大型活动提供车辆保障工作38次。三是创新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公车统一管理优势。充分发挥公务用车统一管理优势,对市直机关符合申请使用公务用车规定的单位,中心通过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统一调派,及时解决市直机关用车需求。积极探索跨区“统一大保障”体系,实行公车共享共调用车机制。2022年以来,市直机关公车平台为区直部门解决临时性公务用车数量不足问题12起,累计节约公务活动租车费用8000余元。四是精心组织安排,全面完成公车年度数据统计。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统计范围、内容,按照省局统一安排,组织市区两级公车主管部门,通过“公务用车统计报告数据报送系统”,结合市区公务用车信息台账,认真汇总,仔细核对,切实做好全市年度公车数据统计填报工作。
(五)依法推动国有资产走深向实。按照《鄂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工作方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登记、统一评估、统一拍租、统一处置,收益统一上缴国库。进一步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了资产管理效能,规范了国有资产经营和处置行为。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动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明确各资产出租单位在资产出租前或合同到期前2个月提出申请,批准后,送请中心对资产租金底价进行评估,并在具有国有产权交易资的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拍租。今年以来,中心委托专业公司先后对鄂州职业大学、市科技馆、市开发服务中心、市五中等13家单位189间门面房,面积约15048.1M2进行了租金底价评估和公开拍租,成交金额为165.28万元,溢价82.43万元,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实体公物仓做到全面透明保管,让调剂更加高效顺畅,更好地盘活存量资产。持续推进对204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有效支持虚拟仓动态管理运作,把“虚”的做实,把实体做强做优。今年,中心又投入资金5万余元为公物仓软件新增了国有资产招租、处置模块,将拟处置的公务用车纳入“公物仓”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功能。截至目前,先后为市应急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委党校、市农业农村局等25家单位从公物仓调剂配备、借用办公设备家具等42批次716余件,节约资金约290余万元。其中,在今年1月份,省级要求市防疫指挥部要有独立办公场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市级公物仓发挥调剂功能作用,调剂办公桌椅、会议设备、空调等物资共计196件,在办公场所“一穷二白”的情况下,当天调剂当天就投入办公,为政府节约资金30万元,公物仓发挥的作用得到市级领导的好评。三是建立标准化公物仓是从治理过渡到“智”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这对于立足实践、面向未来,具有前瞻性。我们力图去开发更加智能化的功能,打造更优质的“公物仓”平台,以匹配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今年以来,中心及时总结各地建设公物仓的先进经验,积极参加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聘请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探索标准化公物仓建设模式。
(六)依法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发展。一是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专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的通知》,细化市、区党政机关创建工作任务,全市共创建市、区两级节约型机关共177家,其中市级完成创建64家,区级完成创建113家,占比例分别为91.4%和83.7%,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示范力度,遴选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中心医院、鄂州职业大学四家单位作为率先见成效、可示范、有特色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中,督促机关干部职工增强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三是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建立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以及厨余垃圾处理等环节做好节约管理。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进一步加强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避免“舌尖上的浪费”。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节约型机关建设、文明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等活动内容,确保工作质量。四是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制定《鄂州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导实现碳达峰工作,力争碳排放总量控制在3627吨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下降5%、6%,人均用水量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全市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尽早达峰。五是创建鄂州节能特色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已经完成滨湖大厦22家市直单位省级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工作。落实资金246万元,推进新能源汽车专用停停车位、充电桩建设,截至2022年底,累计建设充电基础设施351套,其中财政资金购买290套,引入社会资本运营61套。市民中心大楼采用符合绿色建筑节能“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光导采光系统的应用节约用电,地热源泵中央空调比普通中央空调节能40%一50%,新能源利用(光伏发电)提供办公大楼的夜景亮化电源保障功能,中水利用(天然雨水回收利用)绿化浇洒和天然雨水处理后净化水洗车等节能先进技术使用,节约能源,降低碳排放,综合节能效率十分显著。
(七)依法推进物业服务改革创新。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事务统一管理,中心党组全力推进市直机关物业服务改革创新,专门制定《鄂州市市直党政机关物业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按照统一项目、统一标准、经费归口、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进市直办公区物业内容一致、服务质量一致、预算安排一致的服务保障模式。2022年市直机关31栋办公区物业服务全部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物业经费2850万元全部纳入中心部门预算。中心组织物业招标工作专班,开展物业服务专题调研,摸清市直机关物业服务现状,制定招标工作方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物业服务公司,提供办公楼保安、保洁、安全用电等服务。制订《鄂州市市级党政机关物业集中统一管理办公场所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统一物业服务标准,组织督查专班,采取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统一管理后的市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托管服务的物业公司服务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内容包括保安、保洁、水电托管、智慧用电、病媒生物防治等物业服务范围,重点对物业服务公司的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应急预案和物业服务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广泛征求市直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一)工作情况 。一是及时传递惠企政策,营造良好政商关系。今年,向包保的武汉爱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中有药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及时传递了《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选编》,及时宣传并解读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稳产稳企稳业扶持支持政策,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二是定期联系走访企业,形成长效机制。中心信息员每月通过电话、微信最少主动联系一次企业,每季度前往联系的两家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并在每次走访企业后,向中心负责人汇报企业访求情况,通过单位资源为企业提供服务、通过群策群力为企业解决困难。三是着力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主动担当作为,形成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任务清单,对承租中心百子畈正街、明堂后路等门面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租金减免,减免时间从年初起算,通过直接减轻房屋租金压力的方式,减少经营支出,全年减免个体工商户78户,中小微企业1户,共计减免21万余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中心包保的两家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比较好,都有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的计划,但在对企业服务的过程中,发现两个问题,一是两家药企在生产经营中不同程度存在资金压力的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下大力缓解企业压力。二是招人留人的问题还需关注,目前,两家公司对各类人才的需要时全国性的,胜任岗位任职条件的人才分布在北上广、光谷生物城(武汉)等地,如何满足专业人才对社保缴费地的选择以及吸引人才来到鄂州工作是需要关注的。
五、2023年工作谋划
2022年,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鄂州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以开展法治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为载体,突出依法决策工作重点,推动法治理念在中心深入践行,为开展机关事务工作夯实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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