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市民
来信时间:2025年11月3日
主要诉求:投诉公务车驾驶员不文明行为。
答复时间:2025年11月4日
答复意见: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进行核查,并已对涉事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感谢您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您的积极参与,对促进文明行车、规范公车使用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如发现我市公务用车存在违规情况,欢迎及时向我中心或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我们将严肃处理。
答复单位: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