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项目分类 |
1 |
鄂州市供销社“新农超、新供销、新体系”项目工程 |
市供销社 |
重大公共 建设项目 |
2 |
关于开展全市“三沿五区”散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
市民政局 |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3 |
自来水水价调整 |
市水利局 |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一、起草背景
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起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的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之笼。行政机关能否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仅体现着依法行政的水平,也关系到能否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更关乎民生福祉。为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鄂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市政府应于每年第一季度研究确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市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起草过程
2022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向各部门及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收到申报决策事项6件。市司法局及时组织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水利局、市供销社等单位对申报事项进行论证,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3件符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项条件,形成了《鄂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主要内容
1.鄂州市供销社“新农超、新供销、新体系”项目工程,为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为推进县域商业体建设,健全商业物流网络,促进乡村振兴,拟于2025年建成一个集采中心、21个乡镇“新农超、新供销、新体系”综合体,预计总投资12亿元。
2.《关于开展全市“三沿五区”散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为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开展“三沿五区”范围内的散埋乱葬整治是殡葬改革走深走实的必然要求,是助力美丽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能有效节约土地,提升土地利用率。同时,对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园博会筹办等工作起到推进作用。
3.自来水水价调整,为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调整自来水水价,国家部委有明确政策依据,有利于水资源保护和长江大保护,有助于我市供水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和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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