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铿锵有力
1、“勤俭办一切事业”亮点纷呈。公务用车集中与派驻相结合、监督与管理相结合、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三结合”车辆管理方式和定额包干制、额度预警制、超支倒查制的“三制”责任制经费管理模式成效明显,全年节约市级财政资金约500万元;市直32个办公区物业服务内容一致、服务质量一致、预算安排一致集中保障模式成绩凸显,全年节省预算经费近500万元;市委市政府大楼十楼会议室与市会议中心会议室集中统一管理、合理调配使用,统筹保障市委市政府全会、市人大政协两会等各类会议的召开,全年共服务43家市直党政机关大中型会议309场,服务参会人员67186人。《鄂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处置移交政府公物仓操作规程》落地见效,先后为111家单位调剂通用办公设施设备等资产,共计78批次3100余件,同时通过虚拟仓将6处闲置房产调剂给社区使用,共节约采购资金4000余万元。国有资产管理集约节约,全省机关事务部门资产管理工作专题培训会在鄂州举办。鄂州用机关事务部门的示范换取全社会的响应,用党政机关“紧日子”换取人民群众“好日子”,用后勤队伍的“辛苦指数”换取服务对象的“幸福指数”的创新举措,得到省机关事务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全社会的广泛认同。
2、“两个更好服务”成效明显。建成公务出行智慧化调度平台,打通市直单位之间、市区公车平台之间车辆调度使用瓶颈,全面完成鄂州“国际物流峰会”“鄂州7·22人才周”“省第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等大型活动保障用车;每月举行1次升国旗仪式,增强全市机关干部爱国情怀;开展市直单位“学习型”办公区整体推进活动,把市委市政府大楼机关书屋——凤台书屋打造成“网红书屋”;对滨湖大厦停车场实行智能化改造,加装12座新能源充电桩,探索错峰停车,有效缓解机关干部车辆和节假日、夜间社会车辆停放难、充电难等问题。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中心门面房18家个体工商户和4家小微企业租户减免租金1个月,为符合政策规定的租户减免租金6.9万元。此外,在管理范围内腾出空地,设置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倡导低碳出行。
3、标准化建设捷报频传。中心成立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任办公会、月度工作例会、工作专班协调会“三会”推进机制;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和湖北省标质院的合作,建立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示范,积极开展鄂州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标准化建设捷报频传。3月,中心在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组全体会议暨标准化试点建设推进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5月,中心承担的湖北鄂州公物仓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第九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立项;6月,《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管理规范》获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批准立项;12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应用规范》成功入选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二批计划;10月,会务服务等3个项目,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2023年鄂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与此同时,《鄂州市机关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等一大批内控标准办法相继出台。
4、机关文化建设硕果累累。一是理论研究积极踊跃。组织市区机关事务部门开展理论研究,并积极向全国机关事务研究会报送研究课题3篇。二是信息宣传硕果累累。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在中国机关后勤刊稿2篇;每月通报信息情况,在省局《机关事务工作信息》用稿30余篇;运用督办考核功能,在中心网站发稿258条。中心网站在2023年市直机关网站考评中进入前3名。三是文化建设成绩斐然。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全年举办传统节假日读书心得分享会7次;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举办中秋国庆诗会;充分发挥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党员过政治生日3次;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为2名退休干部拍摄制作视频《机关事务之恋》,并在其荣誉退休仪式上播放;大力开展体育活动,成功举办中心趣味运动会;举办机关事务大讲堂,极力开展干部职工提能行动;开展世界读书日活动,提升中心全员阅读意识;举办全市机关事务系统演讲比赛,在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二)办公用房管理创造新奇迹
1、权属统一登记逆境突破。召开全市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推进会,强力推进该项工作。到目前为止,市级统一登记范围内办公用房为总建筑面积为17.23万M2,已完成统一登记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2.33万M2,完成总占比71.56%,较去年增加了60.29%。三个行政区积极行动,鄂城区已完成统一登记办公用房总占比50%,华容区已完成统一登记办公用房总占比10%,梁子湖区已完成统一登记办公用房总占比25.2%。
2、规章制度建设日臻完善。一是学习宣贯形式多种多样。通过举办培训班、演讲比赛、机关事务大讲堂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行讲解;通过鄂州日报、市政府网站、中心网站及市直单位大楼宣示屏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行宣传。二是配套规章制度及时有效。修改完善《鄂州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实施细则》《鄂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移交政府公物仓操作规程》等制度,制定了《湖北鄂州公物仓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试点改革项目协调机制工作制度》,强化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保值增值。三是系统建设利用优质高效。依法依规推进全市“互联网+办公用房”深度融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搭建全覆盖、分层级、互联互通的机关事务公房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全市204家单位办公用房数据实时更新工作。对市直机关办公区的办公大楼的用电线路、用气管道及阀门实现消防系统智能化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3、办公用房使用集约高效。一是档案管理严肃认真。针对每一处办公用房,中心都详细建立档案,并对后期历次维修都进行了记载。与此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公开工作。二是配置使用严格规范。全年为12家单位调剂办公用房132间,面积共5967.45平方米,并按规定办理了移交手续;对市直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形成了巡检报告,对个别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
4、处置利用情况稳中向好。通过巡检发现鄂州市经信局一处约百余平方米的超面积服务性用房,收回拟用于拓展实体公物仓分仓使用;要求鄂州市城管委连片腾退约500余平方米的闲置办公用房,后期拟用于集中调剂使用。对市国动办4套闲置多年的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公开处置,为财政增加收益300余万元。完成了3家单位面积约1.2万余平方米的经营性资产评估和公开拍租工作,溢价收入85万余元;完成了60余辆公务用车的评估和公开拍卖工作,溢价收入2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启农村闲置厂房、农房、矿井、学校、物品、土地“六闲”资源整合利用,搭建流转交易平台,变闲为宝。
(三)公务用车保障呈现新面貌
1、公车管理严格规范。一是加强公车配套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制定《鄂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正面清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公车编制核定标准、配备标准、使用范围、租车范围。出台鄂州市公务用车更新审批流程、处置流程,公车更新购置按程序规定办理。公车处置集中到市级公物仓统一评估和拍卖。二是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规范。全年共定编审批车辆 129台,其中垂管单位15台,区级42台,市级72台。协调市直3家单位车辆编制调出,解决了新设立单位无编和医院院区扩大业务车辆不足的问题。根据省局批复意见,完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鄂州环境监测中心5台公务用车编制变更相关手续及通知下发工作。三是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成效明显。全年党政机关更新购置车辆79台,其中新能源汽车 33台,新能源车辆占比42%;全市公车集中统一管理更新车辆15台,其中新能源车辆12台,占比80%。
2、平台建设智能管控。一是市直、三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建成,公车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平台管理专人负责,并与省局平台联网对接、数据联通,形成了省、市、区公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全覆盖一张网。二是建立市直单位公车出行信息化管理台账,市直单位公车出行实行电子派车单,并与市机关事务中心联网,实现远程监管。
3、使用监管持续有力。一是采取节假日网上查询与报备对照、现场抽查核实、市区联动、纪检联合等多种形式对公务用车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单独检查2次,市区联合检查3次,纪检联合督查3次,共检查车辆230台次,全年发现4起假期未经报备批准违规使用公务车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二是针对12345服务热线反映交通违规问题线索,迅速安排人员调查取证,全年共处理纠正4起市、区公车不文明驾驶行为。通过日常实地检查和网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明察暗访实地检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全年实地检查24次,网上抽查530台次,发现8起疑是违规用车,并对发现问题的车辆及时跟踪,查明原因,按要求进行了处理。与此同时,大力开展整治“驾驶员在等候公务人员乘车时车辆长时间不熄火的驾驶陋习”,解决公车等人不熄火的问题。
4、数据年报科学标准。组织市、区两级公车管理部门,认真学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培训,明确责任、专人负责、通过“湖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结合市区两级公车信息运行台账、认真统计,仔细审核,内容全面完整、数据真实准确、数据口径统一,圆满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
(四)公共机构节能展现新作为
1、节约型机关创建有滋有味。一是建立激励机制。成立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党政机关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印发《关于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实行奖补资金支持的通知》,先后对26家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的单位给予奖补资金共计182万。二是发挥示范作用。2023年,市、区两级56家党政机关单位创建节约型机关资料通过国管局评审,荣获国管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联合颁发"节约型机关"称号。至目前为止,全市共创建市、区两级节约型机关177家,其中市级64家,区级113家,占比分别达91.4%和83.7%。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契机,市直单位实施节能改造,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全市实施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数量28个,总投资627万元;实施既有建筑维护结构改造项目数量2个,总投资166.69万元。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中心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定期对各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照标准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创建方案、备案表等创建资料,确保创建工作质量。与此同时,积极引导公共机构参与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5月27日,鄂州市作为湖北省唯一城市,获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命名为全国第十一批(202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
2、机关食堂反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有板有眼。一是制定落实方案。制定《鄂州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出台《鄂州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统筹推进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在鄂州的落地落实。二是推动责任主体落实。推动各机关食堂责任主体、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健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反食品浪费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节约型机关建设、文明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等活动内容,确保工作质量。
3、节能环保工作宣传培训有声有色。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参与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对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通过鄂州在线、云上鄂州、鄂州融媒、这里是鄂州视频号、抖音号,将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创意作品征集大赛视频进行了推介转发;组织开放了鄂城区北门社区垃圾分类科普体验馆、邵家湾垃圾压缩中转站等5处分类处置设施,增强居民科普教育的体验感。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组织4000多名干部职工参与省机关事务局与《极目新闻》开展的“节能答题点亮地图”活动;组织节能宣传进单位、进社区,发放节能宣传海报资料,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道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宣传资料及标准要求;组织新闻媒体对我市公共机构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形成了各公共机构广泛参与节约型机关创建的良好氛围。
4、能耗统计及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工作有条有理。印发《鄂州市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倡议书》,向全市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发出节约用电倡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信息摸底统计并指导全市公共机构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中完成数据报送。制定《关于鼓励和支持鄂州市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鼓励支持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目前市中心医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已开展先行试点。
二、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鄂州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局“一统四化”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早谋划、早部署,尽早推动2024年重点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快推进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着手推进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租赁工作,谋划实施推进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全部租赁新能源汽车项目。
二是强力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健全完善中心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合同统一审核制度,实现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有效衔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专业化作用。健全完善党组会、主任办公会财务审核人员列席制度,充分发挥财务审核人员专业方面的优势,督促提醒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涉及项目专项资金时,符合财务纪律、财务规范要求。
三是大力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推进《湖北鄂州公物仓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一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工作和《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应用规范》二个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及《会务服务》等三个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落实工作。
四是着力推进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机关食堂用餐服务、公物仓物资调配、公务用车使用、办公用房管理等机关事务重点工作智能化建设,提升机关事务服务水平。
五是努力推进机关事务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与最优者对标、与最强者比拼、与最快者赛跑”大讨论,启动机关事务“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提能行动,力争把每一名干部职工都培养成各自负责领域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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