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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鄂州市市级党政机关物业集中统一管理办公场所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政策

日期:2022-10-31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物业服务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专门制定《鄂州市市级党政机关物业集中统一管理办公场所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物业服务考核办法》。《物业服务考核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包含哪些内容?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答 。

  1、为什么要出台《物业服务考核办法》?

  2021年以来,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践行国管局“一体两翼”发展思路,不断探索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体制,在前期完成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实施市直机关物业服务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探索出一条物业管理的鄂州模式。创新市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物业服务方式,制定出台《鄂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物业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严格按照统一项目、统一标准、经费归口、资源共享的原则,将市直机关办公楼保安、保洁、会务服务、绿化养护、水电气维护服务、病媒生物防治六项物业服务内容统一纳入中心管理,将市直机关31栋办公楼物业服务费纳入中心年度财政部门预算,改变了以往市直机关各单位物业费自筹、物业服务标准不一致的现状。

  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物业服务工作法制化、标准化、科学化,制订本考核办法。

  2、《物业服务考核办法》有那些依据?

  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和《鄂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物业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相关要求。

  3、《物业服务考核办法》的考核对象及组织?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适用于与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了物业服务(保安、保洁)、水电维护服务、智慧用电托管服务和病媒生物服务合同的服务公司。

  (二)考核组织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物业服务科。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中心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中心物业服务科和物业服务使用方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4、《物业服务考核办法》的考核方式和内容有那些 ?

  (一)考核方式

  按定期考核与随机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考核,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前二个月考核一次;随机抽查考核,每季度采取现场检查或查看相关资料的形式,根据各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项目不定期随机抽查考核。

  (二)考核内容

  针对物业服务(保安、保洁)、水电维护服务、智慧用电托管服务和病媒生物服务等四大项目分别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物业服务公司综合服务水平,日常服务质量和进行满意度测评。

  5、《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如何运用 ?

  在一个合同周期内,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考核结果得出的平均得分以下列方式奖励或处罚: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第一年合同期满,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第三年以此类推;考核得分在90分--70分,第一年合同期满,给予黄牌警告,限期二个月整改,若限期整改到位,经评定达到90分以上,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三年以此类推;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时,一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重新进行招投标。

  (2)依据考核结果,中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奖惩。对服务质量好、测评满意率高、考核在同类服务公司排名靠前,且得分达到95分以上评定为优秀,发放证书;考核排名末三位的提出黄牌警告;对考核不合格、服务对象投诉多的解除合同关系,重新进行招投标,同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五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的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等活动,并报告本级住建部门。

  解读人:物业服务科

  联系电话:02760830167

 

关联文件: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鄂州市市级党政机关物业集中统一管理办公场所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联文件:
             

1、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鄂州市市级党政机关物业集中统一管理办公场所物业服务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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