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注重提升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中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努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思想重视,组织领导有力。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及时完善政务公开组织架构,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并就疫情期间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更好回应关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增强了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2020年,中心同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我中心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组织并优化中心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公开目录,及时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开机关各机构职能等法定公开要素。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2020年,我中心以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我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我中心信息公开涵盖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服务电话、业务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专题报道等信息内容,全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1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本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0。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渠道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今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通过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强化信息公开督促手段,提高各科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按照便民、为民的原则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着眼满足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加强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建设,优化完善信息采集、编辑和发布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公开情况及信息文本资料。
三是进一步抓好网站建设。按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进一步加强中心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网站设计与功能、适时调整公开项目,保持网络连接畅通。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电话:027-60830165)。
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2日
主办单位: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北路20号;联系人:程晶照;联系方式:027-60830165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14号 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