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州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精细管理为抓手,以“八个集中”为重点,努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不断推进公安机关节能工作发展。他们的工作经验和作法分别在《中国审计报》、湖北省委办公厅《今日重要情况》、湖北审计网站上推广,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国务院“节能办”检查组的充分肯定,被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十一五”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一、机关财务集中核算。针对公安财务工作管理层次较多,资源利用率低的现状,市公安局把整合资源、减小层次放在首位,大力推进财务管理模式的变革,按照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性质方式不变的原则,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账户、统一支出标准、统一核算软件、统一操作规程,建立市局核算中心。对交警、西山分局、巡特警支队等8个二级单位财务收支、资产实行市局集中核算和管理,减小内设机构八个,管理人员20人,年节约直接成本100万元。
二、服务性事项集中购买。长期以来资产管理“重实物、轻价值,不算经济帐”现象在一般行政单位普遍存在。鄂州市公安局从提升资产的使用效率入手, 按照“经济、合理、安全、实用”的原则,对服务性事项建立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融合的公安机关资产管理新模式,对服务性事项实行集中购买,充分发挥数量优势,提升经费使用效益。车辆保险实行全市集中投保,在险种不减少的情况下,其保险费率下降35%-45%,并由承保单位提供建设资金30万元安装警用车辆GPS管理系统;车辆用油实行竞价供给,每公升汽油价格比市场价优惠0.3元,年节约经费10万元;车辆维修费经过竞价谈判,其维修费用在政府指导价格上优惠15%。空调购买实行工程价,每部空调比市场价低300-750元。会议接待实行定点,并与各接待宾馆达成“八五”折扣优惠。会议用茶杯由每支0.14元下降到0.10元。“人人讲效益,事事讲成本”蔚然成风。
三、办公物品集中配发。鄂州市公安局把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公安机关有限资源利用率作为加强装备管理工作的着重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对各警种、各部门的通用设备实行共建、共享、共用。制定了《鄂州市公安局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对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配备对象、品种、规格、使用年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如台式计算机办案人员每人配备一部,价格4000元左右,使用年限为6年;笔记本电脑配备对象为支队领导,建制科室配备一部,价格不超过5000元,使用所限为6年以上。财务部门对所有配发装备都实行卡片管理,并按时按标准进行更换和配备,有效避免了部分单位对设备的无限占有的现象。
四、服务器集中存放。针对公安机关服务器多、存放分散、维护人员多、用途单一、利用效率低、消耗成本大等问题。鄂州市公安局以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对全局所有警种11台服务器实行一个机房集中管理,减少刑侦、治安、网侦等警种服务用房 9间、各类空调12部、管理人员6人,年节约人力成本15万元,节约用电近11万度,节约经费支出近10万元。《人民公安报》对此作法进行报道。
五、公务车辆集中管理。 鄂州市公安局对所属23个部门150多辆公务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制定了警务用车定编制、公务用车报告制、节假日用车审批制、私人用车收费制、集中停放督查制、车辆费用定额制、燃油修理定点制、责任追究倒查制、执行制度奖惩制等“九制”管理规定,对车辆配备数量、标准、使用对象、使用年限和更新报废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一般业务用车控制在10万元左右、综合用车15万元,使用年限不得少于12年。对全市所有警用车辆实行GPS管理,建立用车报告制度,无论因公因私需要用车,都要填《派车单》。民警因办理婚事、丧事、子女上学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一律按每公里收费。节假日和双休日实行市局集中停放,停车点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登记,每周对各单位车辆停放情况进行通报。明确车辆管理责任人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违反驾驶原则而发生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制,并按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领导及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六、国有资产集中调配。 鄂州市公安局制定了国有资产采购制度、馈赠物品报告制度、调拨物品审验制度。全市公安国有资产无论自购、请购、自建、调拨一律由财务部门按规定进行管理和配备。各部门所需的专业业务用品、大批修缮材料和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实行入库管理,进行登记;对馈赠资产必须在到达三日内办理申报手续,并详细说明馈赠事由、价值,如价值不清可比照同类物品市场价值登记入帐;对无调拨单的调拨资产由资产管理责任人和使用单位到调拨部门核实数量、价值,并参照馈赠物品的计价办法办理入库手续。从源头上规范了资产的管理,较好地解决了实物与价值不符的矛盾。近年来,共调剂使用车辆25辆,有效解决了基层所队业务用车的问题。利用国家淘汰产能落后车辆的补贴政策和家电以旧换新的有利时机,将各单位淘汰、报废的电脑、电视机、空调、打印机等电器进行集中清理,参加电器以旧换新活动,按新电器售价的10%给予补贴,共换各类电器81台(套),淘汰车辆58辆。
七、项目建设集中采购。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公开招投标、公平竞争的方式,对购买性支出引入市场机制, 建立纪检、督察、行财、科技等分工合作、协调运作的常设管理机制,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对全局装备购置、固定资产投资、办公设备等实行集中采购。近年来完成全局装备、办公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招投标资金2058万元,节约资金455万元,节约率为22%。
八、公务接待集中审批。对公务接待实行“双定”控制。即:定点接待,局直各单位公务接待除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来访确需在外接待、报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同意以外,其余接待一律在局招待所安排;定标准控制,对各单位接待费分三个层次实行限额控制,各单位在限额内接待来客分别按厅、局级、处级标准予以接待。各单位招待费支出情况,由行财科每月公布。会议支出实行申报制,尽量减少、压缩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超出本单位经费审批权限的会议,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严禁虚报会议天数和人数。除全市性大会及上级部门召开或参加的会议外,任何单位不得在三级宾馆召开会议。严禁以公务名义游山玩水,严禁巧立名目组织公费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