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2013年全市公共机构 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3-05-31

各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鄂管发〔201347),今年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15日至21日举办。现就我市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本次活动要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节水、节粮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二、活动安排

  1、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通过举办和参加新产品、新科技、新能源推介会,节能环保展览会,生态文明专题报告会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普及办公生活节能常识。开展“限塑令”宣传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

  2、“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17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各公共机构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采用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工作人员通过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形式,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3、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6月中旬,组织召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现场推进会,表彰2012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充分利用鄂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对节能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印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汇编》。

    4、印制宣传画和参观网上科普展。以低碳办公、节水节粮等为内容的宣传画,可直接到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136号房间)领取。同时要求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上网浏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国科协举办的“节能低碳”科普展览。

  三、有关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合理利用社会资源,严密组织各项活动,努力扩大宣传影响。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要及时报送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提高我市宣传周信息在省局和国家局录用率;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6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市公共机构节能办。

联系人:夏和清

电话:07113830959

电子邮箱:237173854@qq.com

 

 

                                               鄂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2013531

 

主办单位: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地图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北路20号;联系人:程晶照;联系方式:027-60830165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14号

 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