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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述绩述廉述法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日期:2017-01-22

    2016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目标,主动顺应机关事务工作新常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作风,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依法行政,在成效上求突破 

(一)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完善工作职责。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制定法治责任清单,定期研究法制工作。聘请湖北祥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制定律师工作制度,规范依法从政行为。二是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湖北省网上法宣考试;聘请法律工作者,成功应诉一起交通诉讼案,避免单位经济损失。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月4日全国“普法日”,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安保人员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带头宣传法律知识,向群众发放法律资料300份,当场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5个。

(二)安保维稳进一步巩固。一是强化联动机制。定期走访武警、公安、信访等单位,共同协调处理上访和各种突发事件,及时排除了各类不安定因素,成功处置了10月9日妇女持刀冲撞大楼自杀和11月22日女青年喝农药自杀未遂事件。今年以来共接待5人以下个访204批次362人;5人以上群访150批次3246人,实现了机关盗窃事故为零、治安事件为零、灾害事故为零的工作目标。二是深化巡查制度。加强办公大楼出入管理,强化保安执勤验证,严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组织专班,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水电设备、防毒、防盗等工作专项检查,彻底消除隐患。三是注重科技强安。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物防、技防建设,配合市公安局实施办公大楼监控系统的更换工程;结合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更新车库安全卷帘门、电子程控门等先进防控设备。四是规范车辆停放。将四大家公车统一安排到地下停车场停放,公车平台车辆划定专用停车位,规范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放;整治办公大楼门前停车、行车秩序,安装禁停标志牌,规范了行车线路,安排专人值班巡逻,及时纠正违停车辆,使大楼周边秩序明显好转。

(三)文明创建进一步深入。一是大力开展道德讲坛活动。组织了鄂州市2016年第3期道德讲堂活动,局机关每季度开展一次道德讲堂活动,推出任劳任怨先进典型邓细文同志,树立学习榜样。二是开展志愿者服务。全年组织志愿者活动9次,支持滨湖社区创卫经费1.2万元,投入6万多元对南浦一村进行环境整治;积极支持梁新湖村文明创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60份;先后制作文明宣传牌28块,创建无烟单位;7月,多次组织志愿者抢险突击队,圆满完成鄂州经济开发区双港大桥堤、杜沟堤、梁子湖小南湖堤抗洪抢险任务。三是开展文明创建系列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庆七一”唱红歌比赛;尊老爱老月活动期间,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参观三江港新区建设;看望慰问市武警官兵和渔坝村留守儿童,为他们送去了价值2万元的慰问物资。

    二、抓履职尽责,在目标上重落实

    (一)完善机构节能管理一是加强业务指导。下发《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的通知》、《关于表彰2015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等文件,制定《全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二是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对“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参加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对2015年及“十二五”期间能耗数据进行会审;顺利通过省局对全市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工作考核检查验收;申报全省“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6家,初步通过省级考核。三是夯实工作基础。开展公共机构基本信息调查,不断完善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组织16家单位参加由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提升业务水平;6月,举行以“绿色发展、低碳创新”为主题的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发放节能宣传画2200张;组织自行车爱好者进行环城区骑行活动,向省报送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参赛作品56个,倡导绿色出行、宣传节能低碳。

    (二)创新资产管理方式一是加强办公用房动态管理。全市办公用房原有使用面积共259294㎡(办公室用房93955㎡、公共服务性用房75906㎡、其它面积89433㎡)。核定办公用房标准内面积为194427㎡(办公室用房68230㎡、公共服务性用房48913㎡、特殊性业务用房和设备用房77284㎡)。应腾退超标面积64867㎡,目前已集中连片腾退超标面积63988㎡(办公室用房21758㎡,经营性用房29258㎡,服务性用房和特殊性业务用房12972㎡),用于商业化运营面积51016㎡。今年重点对市住建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的36家二级单位、鄂州日报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完成鄂州日报社、市委统战部7个民主党派、老干部局、市“新四军”精神研究会、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办公用房整体调剂,全年调剂办公用房2976㎡。二是清理政策性住房。完成市级领导享受政策性住房清理核实工作,将调往省里的原5位市级领导位于映月小区的房改房《房产证》《土地证》手续过户退回原产权单位。三是积极协调南浦一村开发。积极与市房产局、古楼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联系,共同协调鄂州市群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有关问题;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系,做好已签订拆迁合同的103户维护合法权益的免费法律服务工作。

    (三)公车改革圆满完成。一是精心组织车改。出台《鄂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市参改车辆1306辆,车改后保留731辆,占比为55.97%,每年可节约支出1700多万元,节支率12.27%。二是依法处置取消车辆。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2家车辆评估公司和2家拍卖公司,对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公开拍卖,拍卖303辆,成交288辆,流拍15辆。拍卖车辆资产评估净值为671.64万元,成交总价1287.81万元,溢价比近100%。组织对省垂直管理单位、各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进行拍卖,圆满完成车辆处置工作。三是搞好保障和督查。积极做好市级公车运保中心筹建工作,从局内部调配5名管理人员,从参改单位取消车辆中调配51辆公车和驾驶人员到公车运保中心,全天候调度,确保车改后市级公务用车无缝对接。出台《鄂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公务用车统一换发新公车号牌,喷涂“行政执法”专用标识。开展了“改革后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重点地段、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公车使用情况专项督查17次,对39家单位的公车使用管理违规问题进行重点抽查。全年累计出动督查人员196人次,查出涉嫌违规用车线索19条。

    三、抓优质服务,在管理上求创新

    (一)机关管理规范。一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制定局机关财务管理、应急值守等工作制度,重申工作纪律、学习纪律和上下班纪律。强化机关公车管理,严格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加强会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加强一楼大厅显示屏的管理,及时更新上传党风廉政建设、创卫、“两学一做”等学习内容。二是开展机关食堂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按照市纪委要求,联合市人社局开展两项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抽查活动,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抽调人员组成五个联合检查工作专班,通过采取指定与抽查相结合,查看台帐、记账凭证的方式对全市72家单位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进行重点抽查,发现五大类21个问题,下达整改函35件,通过连续两年跟踪检查、狠抓整改,各单位机关食堂管理日益规范,公款违规消费得到遏制,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三是加强机关内部食堂的管理。与绿岛酒店签订《市政府机关食堂托管经营服务协议》,引进酒店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强食堂的经营管理。加强成本核算,通过实行每日成本支出及收入情况台账,加强对食堂物资的采购、入库、领用等环节的监管;开展就餐卡清理,共清理注销就餐卡900多张,进一步规范就餐秩序;提高菜品质量,通过建立伙食质量反馈登记制度,不断优化菜谱、创新菜品,受到了机关干部的好评。

    (二)后勤保障有力。一是后勤服务规范化。认真做好日常消防、水电、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共维修水、电、消防等2000多次,修理门窗100余次,响应率达100%。加强后勤服务中心值班制,实现随叫随到,一站式服务,确保大楼设施设备保障高效顺畅。对会议室和理发室进行了改造和设备更新,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卫生保洁标准化。明确责任,按照标准落实到岗到人,严格依照考核细则进行督查,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积极开展办公大楼及财政办公大楼环境整治活动。注重细节,加大了对重点楼层、重点时段的清扫频次,对卫生间异味问题加大处理力度,确保清洁、无异味。三是维保改造达标化。针对电梯、空调等设备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运行记录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投入70多万元,高标准完成了地下停车场、自行车车棚改造维修工程。创卫验收前,对办公大楼1—9楼主卫生间进行了改造维修,及时更新公益广告内容,卫生间面貌焕然一新,确保达到创卫要求。

    (三)服务基层群众。一是制定帮扶措施。选派一名科级干部到渔坝村担任“第一书记”,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指导渔坝村制定《2016年至2019年扶贫攻坚规划》、《率先发展生态种养植、带动渔坝全面富裕的发展意见》,向村里推荐了“油茶种植”、“耐旱的马玲”等有特色、易养活、高价值的品种,介绍草莓、甜瓜、蕃茄等适宜鄂州且十分成功的生态养殖模式。二是开展结对帮扶。无偿为渔坝村提供油茶树苗5000余株;筹资3万元,建成村级党员群众便民服务中心;资助2万元,用于改善村级办公条件;深入到老党员、老干部、留守儿童、孤寡老人、五保户、低保户等生活困难群众家中走访慰问,为他们送来了慰问金和粮、油等生活物资,着力解决生活困难;帮助解决了部分贫困户安排就业增加收入,购买3台电脑赠送给3名残疾留守青年,支持他们在家开网店创业。三是开展生产自救。局机关资助3万元救灾资金、党员捐赠3400元特殊党费,用于村级生产自救工作;购买价值2万元的玉米种子275斤、荞麦种子270斤、白菜种子90斤、萝卜种子90斤,免费发放给村民补栽补种;给16名留守儿童送去价值4000多元的书包、护眼台灯、护眼书架、科技读物、笔等学习用具。

    四、抓廉政建设,在全域上严要求

    (一)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签订廉政责任书。今年以来,先后召开6次专题党组会和3次专题工作会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制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检查、同督导。二是强化廉政建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书目,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进行宣讲辅导2次,开展理论考试3次。组织参观《鄂州市2015年违纪典型案例图片展》、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镜鉴清明”廉文化展,参加鄂州市2016年“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报告会和到洪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三是深化责任监督。深化廉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加强机关、中心财务集中核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组织开展中层以上干部诺廉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节日期间的活动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二)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训班。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知之深、爱之切》等学习书目,组织专题学习20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学习,端正从政心态。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9次,组织局领导和支部书记讲党课10余次,督促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80余篇,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签订党建责任书,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和党员信教参教清查工作;落实党组和党员干部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行政处理情况进行了排查,抓好整改工作。按市委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和机关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制度。调整局总支成员,重新划分了各支部人员,举行换届选举,明确了各支部班子成员。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新的科室设置,对五个科室和两个中心负责人全部进行了轮岗,新提拔任用了5名科级干部,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赴全省党员干部教育基地鄂州桐山社区学习培训;积极参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赴江西、安徽、宜昌等地考察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工作。

    一年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是管理方式有待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思路不宽,方法不多;机关后勤和宿舍区社会化管理进程缓慢,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尚未建立。二是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后勤保障有待加强,办公大楼和综合服务楼的后勤保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新的一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精心谋划2017年各项工作,为我市率先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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